
国旗
国旗由十四道红白相间的横条所组成,左上角为蓝底加上黄色的新月及十四芒星图案。长宽比例为2:1。
这道旗帜自1963年9月16日马来西亚成立时正式开始启用。
红色象征着烈士们在抗战时期流下的鲜血。白色象征着人民的纯洁与美德。蓝色象征人民的团结[1]及英联邦的关系。新月图案象征对伊斯兰教的信仰[1]。十四芒星又名“联邦之星”,象征着马来西亚十三个州属与联邦政府联合、团结一致[1]。黄色为皇室的象征颜色[1]。
国歌
在馬來亞就快獨立時,11個州(當時為11個州,沙巴和砂拉越還沒加入馬來西亞)個個都有自己的州歌,但沒有國歌。爲此,馬來亞的第一任首相東姑阿都拉曼與當時的政府部門的高級官員組織了一個委員會,東姑阿都拉曼組織該委員會的目的是選擇一首適當的國歌[1]。他的建議公佈后,便展開了一個世界性的競爭。此賽一共有514人參賽,而且是來自世界各地,但皆被認為不合適 [2]。
于1957年8月5日,該委員會決定採用霹靂州的州歌的旋律,因爲它具有傳統風味的旋律。最後,此歌曲于1957年在吉隆坡Depoh警察禮堂被正式宣佈成爲馬來亞的國歌。
此歌曲的節拍曾經被馬來西亞第四任首相馬哈迪改編過。新的歌曲于2003年8月31日半夜12時于默迪卡廣場作了第一次的演奏。事實上,新的歌曲仍然和舊的歌曲一樣,只不過是士兵或銅樂隊的步伐的速度會加快而已。

国微

国家原则